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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徐州市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         2017-06-02 18:48:1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促进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民革徐州市委负责管理全市民革党务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民革徐州市委将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共江苏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继续开展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着力做好自身建设,发挥好专门委员会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不断提高调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扎实开展社会服务,力求取得更好效果。为徐州发挥“三个作用”“两聚一高”新实践作出新贡献。

(一)思想政治建设

1.组织市委委员、各支部、专委会及机关干部学习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共江苏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2.组织市委委员、各支部、专委会开展深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铭记历史 学习前辈 坚持走多党合作之路”专题教育。

3.为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组织新党员前往南京中山陵举行谒陵仪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4.继续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报道成效。利用民革网站发挥引领政治方向、弘扬光荣传统、宣传优秀党员。加强与主流媒体、新兴媒体的沟通协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平台积极正面发声,为迎接中共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较好地完成省民革及市委统战部下达的宣传任务。

(二)参政议政工作

1.积极参与中共市委、市政府拟定的2017年重点研究课题,认真选题、成立课题组,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为中共市委、市政府解决相关问题提供参考。

2.做好市政协2017年重点督办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提案,结合进一步调研工作,继续做深、做实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课题,为中共市委、市政府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3.积极引导民革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我市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针对人民群众、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最为关心、反映也最为强烈的民生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献计献策,多出精品议案、提案。

4.充分发挥广大民革党员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加强与各界群众的联系,并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把他们的意见、建议、愿望和诉求及时地收集上来,通过社情民意信息反映给党委、政府。

5.开展社情民意信息培训工作。举行专题培训班,邀请知名专家举办讲座,为近几年发展的新党员、参政议政骨干、机关同志等进行信息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三)组织建设工作

1.按照省民革统一要求,继续完善民革党员信息电子管理系统。

2.按照基层组织换届方案开展支部换届工作。切实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协助支部创新组织生活内容与形式、激发履职热情、提高合作共事能力,使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工作下沉到基层、融入基层组织建设各项活动。

3.优化基层组织结构,成立1个基层委员会。

4.本着德才兼备、严把入口的原则,按照不超过5%的发展速度,认真做好新党员筛选考察工作。

5.做好新发展党员的思想培训及党史教育工作。

6.协助统战部、组织部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积极为思想素质好、专业影响力大、参政议政水平高的中青年民革党员提供展示平台和更多学习机会,加强培养。加强与各级党委及统战部门的沟通、协商,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实职、特约人员的举荐工作以及民革省委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等换届工作。

7.认真开展庆祝“三八”妇女节、清明祭扫、重阳节等活动、做好春节慰问老党员工作,让党员深刻感受到组织的关怀。

8.继续做好活力基层组织建设。鼓励基层组织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激发基层组织活力;不断完善基层组织测评指标体系,鼓励和支持基层组织出特色、树形象、创品牌,适时召开活力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总结会,充分发挥特色基层和优秀基层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社会服务工作

1.打造社会服务品牌,按照民革江苏省委和中共徐州市委统战部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对丰县梁寨镇小李寨小学的捐资助教活动。

2.积极开展医疗卫生进社区活动和农技专家下乡活动。

3.以“泉山区青少年法律维权服务中心”为基地,开展公益法律活动。

4.组织民革中山画院开展送书画下乡活动、与其他兄弟市委会中山画院开展笔会联谊等活动。

5.与贵州省安顺市签订友好市委会共建协议,开展对口帮扶工作。

(五)机关作风建设

1.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廉政勤政工作。

2.继续落实徐党派联〔2010〕1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党派市委机关规章制度座谈会纪要》精神,结合机关实际,对机关现行制度进行认真完善和落实,重点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制度和会议制度。

3.机关人员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同事之间团结,相处融洽。严格遵守工作规范,严禁上班时间串岗、上网聊天、打牌、炒股。

4.机关人员分工明确,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各部室职责明确并做到协作配合。

5.机关人员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严禁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6.机关人员外出需请假,并按要求报备市委统战部。

7.党派重大活动、重要事项按要求报告。

8.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及学习制度。

9.坚持将月度工作进度和下个月工作任务及时报送市委统战部。

10.认真对待党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11.机关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民革市委会内设办公室、组宣部,属行政机关单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促进政策与预算相结合、规划与项目相衔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和重大项目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2、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3、完善预算分配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1)落实工资改革政策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完善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对单位的性质、经费供给方式、编制及实有人员等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并从2016年起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政策切实保障人员经费。

   (2)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改革日常公用支出分档定额办法。分析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等实际运转支出需要,科学界定,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据实安排;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结合往年支出情况,按照开支标准和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预算,原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业务费等项目支出大幅压缩。

   (3)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严控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和费用,严格按照培训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安排经费;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

  (4)完善项目支出编制政策。一是建立滚动项目库,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一律纳入市本级财政项目库管理,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全部设定绩效目标,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二是项目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即“资金等项目”的办法。三是实行项目分类管理。财政安排的项目分为部门项目、公共项目和预留类项目,部门项目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分为保障类项目、成本类项目、购置类项目、发展类项目、工程修缮类项目和其他专项六种类型。四是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方式。实施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发挥产业发展基金投资、引导社会资本参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形式统筹安排项目经费。

4、深化预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

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提高部门预算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做好舆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公开经市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报告及报表。

在规定期限内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会议费预决算和培训费预决算,支出功能分类全部公开到项级,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要做专门说明;三公经费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团组数和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项目支出要逐步公开正常制定、论证评审、分配依据、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决策过程和制度标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83.3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55.19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两名、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结构调整、物价上涨等因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83.3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83.3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83.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19万元,增长43.05%。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两名、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结构调整、物价上涨等因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180.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保障日常工作运转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围绕党务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5.19万元,增长43.05%。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两名、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结构调整、物价上涨等因素。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61.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19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两名、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结构调整、物价上涨等因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2.09万元。与上年持平。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83.3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37万元,占100%;

政府性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83.3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61.28万元,占88%;

项目支出22.09万元,占12%;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3.3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19万元,增长43.1 %。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增加,物价上涨,及工资结构调整等因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83.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19万元,增长43.1%。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万元。

2.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行政运行18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运转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围绕党务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项目经费22.0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专项调研、学习考察、培训等项目活动经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3.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83.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9.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91万元、津贴补贴40.45万元、奖金1.9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76万元、离(退)休费21.43万元、医疗费0.86万元、住房公积金12.09万元、提租补贴8.94万元、采暖补贴0.19万元。

   (二)公用经费53.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4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1.38万元、邮电费0.7万元、取暖费1.58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12.41万元、培训费7.68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工会经费0.99万元、福利费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3.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19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增加,物价上涨,及工资结构调整等因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83.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9.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91万元、津贴补贴40.45万元、奖金1.9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76万元、离(退)休费21.43万元、医疗费0.86万元、住房公积金12.09万元、提租补贴8.94万元、采暖补贴0.19万元。

(二)公用经费53.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4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1.38万元、邮电费0.7万元、取暖费1.58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12.41万元、培训费7.68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工会经费0.99万元、福利费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6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8.97万元,比2016年增加2.92万元,增长18.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7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2.41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响应中央号召,精简会议。

本部门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7.68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物价上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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